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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黎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黎明先生,中国籍,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重

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

1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对会议议案的讨论,参与投票,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会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2次。

2、董事会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通过46项议案,本人应出席6次,

实际出席6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及时跟进2025年度审

2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3次,主要审议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与提名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管候选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对于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职,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主要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本人始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人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

本人主动下沉到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研,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持续保持对下属子公司的高度关注,通过现场调研与子公司管理团队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已完成对子公司丽江股份、汉江药业、秦岭旅游、东裕生物、颖泰生物、杭州颖泰、上虞颖泰、

大美大新、华邦酒店的实地调研考察,以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3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

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权益分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且其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公司及

4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是否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重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我们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权益分派情况基于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汇邦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的提议,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我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及时关注公司整体财务情况及财务风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走访下属主要子公司,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继续下沉至重要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在全面了解业务基础上,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明

2026年4月21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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