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4证券简称:华邦健康公告编号:202600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海安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于2025年12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397人,代表股份55334068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94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472206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98%。通
1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3人,代表股份81133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15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88%;反对2484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99%;
弃权33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611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55%;反对24844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52%;弃权33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904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365%;反对7626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3%;
弃权6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53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04%;反对7626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7%;弃权6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231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5%;反对751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4%;
弃权5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685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59%;反对7516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5%;弃权59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2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9203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79%;反对2349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65%;
弃权6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7657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53%;反对2349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978%;弃权6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909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79%;反对2362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93%;
弃权6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754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850%;反对2362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51%;弃权6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9213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97%;反对23609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7%;
弃权5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7667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59%;反对23609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195%;弃权5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921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06%;反对2347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0%;
弃权6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767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3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214%;反对2347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706%;弃权6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414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6%;反对7544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4%;
弃权3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86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54%;反对7544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7%;弃权3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9.01:发行债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54535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69%;反对759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1%;
弃权3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809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08%;反对759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8%;弃权38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4%。
9.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54528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45%;反对7629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7%;
弃权4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4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64%;反对7629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9%;弃权424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7%。
49.0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4531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02%;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607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72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05%;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8%;弃权607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7%。
9.0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4532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07%;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60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75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37%;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8%;弃权60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4%。
9.05:增信机制担保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4532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9%;反对7405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
弃权60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8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0%;反对7405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78%;弃权60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2%。
9.06:债券形式
表决结果:同意54532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6%;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59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80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92%;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5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8%;弃权59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0%。
9.0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45324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3%;反对741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2%;
弃权60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78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70%;反对741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24%;弃权606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6%。
9.08: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45324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3%;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60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78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71%;反对741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8%;弃权60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1%。
9.09: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4529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65%;反对741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7%;
弃权624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5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84%;反对741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7%;弃权624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9%。
9.10: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45277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29%;反对741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64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1%。
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32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64%;反对741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9%;弃权64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6%。
9.11:拟挂牌交易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545327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8%;反对741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8%;
弃权59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8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03%;反对741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22%;弃权59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5%。
9.12: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4559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96%;反对70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4%;
弃权74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04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583%;反对70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7%;弃权74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0%。
9.13:换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4531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1%;反对741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8%;
弃权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6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540%;反对7419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22%;弃权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8%。
9.14:换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45305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5479%;反对742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6%;
弃权61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60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470%;反对742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70%;弃权611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0%。
9.15: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45312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2%;反对741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7%;
弃权60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6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545%;反对741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7%;弃权60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9%。
9.16: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45297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64%;反对74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5%;
弃权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74%;反对74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8%;弃权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8%。
9.1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4531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3%;反对741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
弃权612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6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550%;反对741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79%;弃权612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1%。
8(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332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27%;反对744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1%;
弃权56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786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59%;反对7442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2%;弃权56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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