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公告编号:2026-1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001431756.87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36051026.17元,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为进一步增强公司
在行业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德豪 股票代码 002005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郝守超李俊瑶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308号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308号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传真0756-33902380756-3390238
电话0756-33901880756-3390188
电子信箱 dehaorunda@electech.com.cn dehaorunda@electech.com.cn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以智能咖啡机为主的厨房小家电业务和 LED封装业务,形成双主业共同发展格局,业务布局兼顾国内外市场,核心业务聚焦细分领域,具备成熟的研发、制造、生产及销售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1)小家电业务
小家电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之一,以智能咖啡机为核心产品,同时覆盖电烤箱、面包机、搅拌机等多类小型厨房料理电器。公司小家电产品以出口为导向,主要采用 OEM/ODM模式运营,产品重点销往欧美等成熟市场。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品质、完善的供应链体系以及持续的技术迭代能力,与海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深耕国内市场,在运营自有品牌“北美电器(ACA)”的基础上,与法国百年高端家电品牌萧泰斯达成战略合作,联合打造高端智能家电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公司紧密贴合国内外消费需求变化,围绕多场景使用体验,为消费者提供智能、时尚且兼具高性价比的全品类家电产品,精准覆盖多元化、高端化的市场需求。
(2)LED 封装业务
公司 LED封装业务为公司另一核心主业,产品品类丰富,主要包括前装车灯、后装车灯、手机闪光灯、电视背光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照明、移动终端、背光显示及其他消费电子终端。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LED封装业务已逐步从传统照明封装领域向高端器件封装领域转型升级,技术实力与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具备车规级 LED封装产品供应能力,LED产品最终应用于多家知名手机品牌以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小家电产品、车灯产品及智能电源控制器等产品。
(1)出口小家电产品
1)咖啡机类产品
2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搅拌器类
3)其他
(2)公司 LED 封装业务主要产品
(3)智能电源控制器产品
(4)自有品牌北美电器(ACA)产品
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5)高端品牌萧泰斯产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1149089481.041235995596.44-7.03%183428094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419761.08198034520.6871.39%381248589.98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663452972.75737363000.43-10.02%78716259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6711.99-199279174.25117.11%-228602696.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7793101.82-206378466.3842.92%-307425267.64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753046.55-81070028.6815.19%-81299376.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6-0.1144117.13%-0.13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6-0.1144117.13%-0.13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9%-69.20%81.89%-30.7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50197136.21157226595.80179092342.9717693689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25561.70-13860055.67103185139.13-56053933.17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0050415.67-15661749.26-18115177.96-73965758.93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581232.36-32951337.26-65039274.8117656333.1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告披报告期末表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报告期末普通股股露日前一个
3128330311权恢复的优先0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0
东总数月末普通股股股东总数股股东总数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浙江乘泽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24.06%4216174390不适用0责任公司北京风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风
其他7.04%1232839570不适用0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蚌埠高新投资集团
国有法人4.73%828729280冻结27624309有限公司蚌埠鑫睿项目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3.47%608421150质押48693547有限公司
王晟境内自然人1.96%344064000冻结34406400
林杰东境内自然人1.05%184700000不适用0
王姬凯境内自然人0.69%120360000不适用0
卓宗春境内自然人0.63%109568000不适用0
黄河滨境内自然人0.45%78830000不适用0
朱时吾境内自然人0.42%74353000不适用0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与北京风炎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解除,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与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东王晟持有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限公司与王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波涛先生担任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且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不适用
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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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仲裁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
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
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6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10000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3.4557%),即合计8.9847%股权,价格为17761万元(其中蚌埠投资对应10930万元,蚌埠高新投对应6831万元)。公司拟以子公司部分股权作价抵偿,履行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以蚌埠润达50%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9.9957%股权作为向蚌埠投资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50%股权抵付6227.61万元,安徽锐拓19.9957%股权抵付
4702.39万元,合计支付10930万元;公司以蚌埠润达25%股权以及安徽锐拓15.8064%股权作为向蚌埠高新投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其中蚌埠润达25%股权抵付3113.805万元,安徽锐拓15.8064%股权抵付3717.195万元,合计支付68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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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向蚌埠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收到蚌埠仲裁委出具的
【(2022)蚌仲决字第431号】、【(2022)蚌仲决字135号】仲裁决定书,蚌埠仲裁委决定同意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撤回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撤销仲裁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报告期内,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已完成,蚌埠投资、蚌埠高新投就上述仲裁事项与公司再无任何争议,并放弃就上述仲裁事项向公司索赔的权利。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与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签订的《关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
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31)。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477万元,大连德豪半导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支付部分款项,付款进度落后于原《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
2025年5月10日、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21)、《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多次通过正式函件(包括律师催告函等)、现场专人跟进、高层会谈、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书面协调等方式与对方及相关主管单位沟通交涉,敦促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以及其担保方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追款力度,持续通过专人驻场对接、召开履约推进会、发送律师催告函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进对方及担保方的履约情况。与此同时,公司仍保留按《资产转让协议》条款约定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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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子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标的资产”),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以评估价值6783.42万元的转让价格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因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推进子公司资产转让事宜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次数的议案》,同意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开挂牌转让次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2025年11月15日、2026年
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在大连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期间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持续推进子公司相关资产的出售事宜,最终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
(四)关于综德照明投资进展事项的说明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行政决定程序作出了《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要求综德照明缴纳149307730元的违约金,并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土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查封综德照明宗地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号05107008,不动产权证号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权第019001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80)。
2025年1月,公司收到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的《撤回行政处理决定书》(大金普自资撤【2025】1号)和大连
市人民政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大政地(金)收字【2025】1号),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无偿收回综德照明持有的位于开发区中心工业区、宗地编号05107008、面积1285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鉴于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被大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撤回《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决定》,不再追缴逾期竣工违约金149307730元。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协议书的议案》,《协议书》生效后,收回地块及其上面的在建工程等全部附着物一并无偿交由大连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目前该部分土地已完成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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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六)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说明
芜湖德豪润达随着公司在2019年关停芯片及显示屏业务板块后停止生产经营,在芜湖德豪润达2019年及之前的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别向供应商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德蓝科技有限公司和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原材料形成债务,截至2025年8月15日,该笔债务本息合计约为8026.40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议案》,芜湖德豪润达拟以货币资金方式与上述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与上述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书》,并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完成债务清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43)。
(七)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说明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来自安徽证监局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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