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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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2024年上市公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司(含 A、B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意向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案件原告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时间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已完结(天健所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需在5%的范围华仪电气、东
2024年3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内与华仪电气
投资者海证券、天健
月6日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承担连带责任,所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天健所已按期连带赔偿责任。履行判决)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天健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五)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
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为有序推进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天健所根据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保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天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天健所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所在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