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证券简称:华兰生物公告编号:2026-03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354561.7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850686317.94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81559844.13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1559844.13元。
3.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拟定2026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256909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365138197.20元(含税)。
4.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
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6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12.68%,公司整体负债水平低,短期偿债能力强,财务稳健,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经营稳健、运行高效,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8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69%。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46亿元、10.59亿元和8.78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的大额存单及利息、其他流动资产中的收益权凭证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大
额存单及利息合计628195.17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7.26%,占比较高。其中,闲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结构型存款等。近几年,银行基准利率持续下调,理财收益持续下降,公司持有大量货币资金的必要性持续减弱。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3.90亿元,本次分红不影响偿债能力,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