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证券简称:天奇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下简称“本次注册发行”)。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的方案
1、发行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等途径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
2、注册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发行期限: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年(含1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注册发行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投资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批文有效期届满止。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注册发行
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发行申报、上
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及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注册发
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
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相关进展情况。四、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注册发行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