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证券简称:盾安环境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章周虎先生、胡杰武先生、严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祥建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1)及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该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该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方祥建、章周虎、李建军、冯忠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关联董事章周虎、李建军、冯忠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联董事李建军、冯忠波、金国林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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