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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11证券简称:盾安环境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此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属于制

冷空调行业的上下游企业,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在

2025财务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财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亿元;拟与格力电器在2026冷年年度(2025年

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6冷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3亿元。

(二)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5财年2025年1-3月2024财年实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发生金已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定价原则额(万元)(万元)(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制冷配件、制冷设

/商品、向关联方市场价29000052005.50247674.27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备、热管理配件等提供劳务

1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配件、设备、空调、

/商品、接受关联市场价300003225.6617863.18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活电器等方劳务

合计32000055231.16265537.45

2、拟与格力电器在2026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6冷年截至披露日2025冷年实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发生金2026冷年已发际发生金额定价原则额(万元)生金额(万元)(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制冷配件、制冷设

/商品、向关联方市场价3000000134549.68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备、热管理配件等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配件、设备、空调、

/商品、接受关联市场价3000009819.89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活电器等方劳务

合计3300000144369.57

注:2025冷年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025冷年实际发生金额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2024年实2024年预实际发生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际发生金额计发生金额额占同类额与预计(万元)(万元)业务比例金额差异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制冷配件、制冷设

/商品、向关联方247674.27290000.0019.54%-14.6%

司及其下属公司备、热管理配件等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配件、设备、空

/商品、接受关联17863.1830000.001.84%-40.46%

司及其下属公司调、生活电器等方劳务

合计265537.45320000.00--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差异的说明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2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

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

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大差异的说明

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608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总股本):5601405741元

经营范围: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研发、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机及

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

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

设备、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及相关

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消毒器械;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其它家用电

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炊具及配件、餐具及

配件技术;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新能源发电产

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电源、变流器、逆变器电力产品;直流电器及设备;节

能产品、照明灯具制造、节能工程;电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能

源信息集成管理系统;销售、安装及维护: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

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

3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

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805390.26万元,净资产为

11679371.6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397926.64万元,净利润为

2901738.7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071099.06万元,净资产为

12634654.26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4672237.80万元,净利润

为2196089.70万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总体可控,相关关联方依法存续,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格力电器及其下属公司

间的正常经营往来,属于公司经营及业务所需。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与交易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作出相关规定,并制订了《关联交易管

4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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