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协鑫能科: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5-10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周一)14: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周三)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所有提案1.0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累积投票提案√董事的议案》2.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非累积投票提案√交易预计的议案》

2、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周五)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3)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6日15:00前送达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2)联系人:焦国清(3)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4)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5”,投票简称为“协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5年12月29日

召开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非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提案1.00《关于补选第九届非累积投票√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案《关于2026年度日

2.00非累积投票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提案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协鑫能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备注事项

注:

1、请自然人股东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附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