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能科”)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9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9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与组
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
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
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
披露、关联交易。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和管理层等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其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
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通过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对内部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划分责任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效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事务的专门机构,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确保公司的经营规划制定合理,发展战略稳健长远。
近年来,公司持续锚定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围绕助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主题,坚持“能源资产”与“能源服务”双轮驱动的顶层战略,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以适应电力市场化发展需要。在能源资产方面,公司以电力、热力销售为业务根基,自持优质能源资产,并通过精细化的资产运营,稳固整体收益底盘。
在能源服务方面,公司不断深化能源服务领域布局,聚焦节能服务及交易服务两大方向:在节能服务端,公司滚动开发分布式光伏等节能服务业务;在交易服务端,围绕电力交易,公司持续提升能源资产管理、虚拟电厂、售电、绿电、绿证、碳资产交易等能源服务的业务规模。此外,公司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之路,持续打造AI数智平台,开发多场景应用与能源解决方案,赋能业务拓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涵盖招聘、薪酬、绩效、培训、奖惩、晋升等环节的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体系,制定了《招聘与录用管理标准》《薪酬管理标准》《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员工培训管理标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从员工引入、日常管理到职业发展均有章可循,确保人力资源运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
在日常管理中,公司持续优化招聘流程,针对性引进重点人才,保障业务发展需要;实施激励性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开展多层次的管理与专业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规范履职能力;推行干部轮岗制度,激发组织活力;严格执行奖惩及晋升制度,保障内部公平性。近年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为整体组织效能的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聚焦经营目标,持续创新发展,努力以优良业绩回报投资者。秉持“绿色能源,智创未来”理念,公司以创新研发驱动产业升级,积极构建绿色、透明、负责任的全价值链体系。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公司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严控污染物排放,扩大清洁能源规模,致力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稳步迈向零碳电力标杆。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注重员工成长与社区共建,通过能源普惠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同时,公司将合规文化融入决策全流程,强化风险管控,努力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持续为利益相关方创造共享价值。
公司以实现企业、行业、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制定了涵盖产业发展、环境友好、美好社会、治理筑基四大支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系统性管理对公司经营、对环境、社会及经济具有实质性影响的议题。近年来,公司致力于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参与者升级为绿色能源变革的核心驱动者,在深化响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积极将利益相关方期待转化为引领行业的标准,通过数字化与能源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更具韧性的零碳生态。
5、企业文化
公司在“价值引领、创新驱动、奋斗为本、协同一家”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秉承“创业、创新、争先、领先”的企业精神,营造“简单、高效、纪律、活力”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员工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公司一直坚持走绿色经营、和谐发展的道路,在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的同时,还搭建了以环保公益为特色,兼顾教育与灾难救助的“三位一体”慈善公益模式,多年来开展和参与各项公益慈善项目。
6、财务管理
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公司设置了明确的岗位职责与权限,并配备了相应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财务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清晰,各岗位之间相互制衡,实现关键岗位职责分离,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会计凭证、账簿及报告的处理程序。围绕关键风险环节,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与支付管理标准》《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标准》《财务体制管理标准》《三项费用管控办法》《资产管理标准》《现金池管理标准》《资金管理标准》《在建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税务管理标准》《财务分析管理标准》《信用与应收款管理标准》《质量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涵盖会计核算、费用管控、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重点领域,为规范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保障财务数据准确、防范错弊及运营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7、筹资管理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筹资审批授权程序,规范筹资运营活动,有效防范筹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运营需求,建立科学的融资规划,通过争取银行授信额度等措施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筹资管理组织结构、职能设置及制定《融资中心管理标准》等制度,加强对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融资业务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充裕、现金流平稳,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有序发展。
8、投资管理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及投资的规范化运作,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业务管理标准》《项目前期跟投管理标准》《投后管理标准》《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发指引》《燃机发电业务开发指引》《投资项目预评审管理标准》《投资项目初评审管理标准》《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标准》《国际业务开发指引》《合资公司管理标准》《合资公司拟合作方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国际项目投资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投资评估、决策以及投后管理程序和权限;同时,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专业判断和决策优势,提升投资决策科学性,有效防范重大投资风险。
9、采购管理
为规范采购管理,公司制定了《电力企业燃料管理标准》《招议标管理标准》《供应链管理标准》《供应商管理标准》《招议标资料评审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成套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万元以下核价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请购、采购、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关键环节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权限;
在保障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对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统筹管理,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旨在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10、资产管理
为持续规范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标准》《不良资产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完善了管理标准。同时,公司在资产业务各环节设置了明确的岗位及职责权限,实现了不相容岗位分离,保证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并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能。
11、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用及应收款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客户信用管理方面,各业务公司依据公司信用政策组织实施客户信用管理。为防范授信与合同条款冲突,针对新客户,业务部门应在合同洽谈阶段收集资料并提交财务部门履行授信评估程序,依据授信结果(账期、付款比例、授信额度及收款方式)开展合同谈判,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客户逾期付款时公司保留暂缓发货或暂停服务的抗辩权,以及逾期利息。在应收款管理方面,各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确保应收款项的客户信息、余额、账龄等数据准确无误并定期复核,对风险较高的应收款项制定应对措施并持续跟踪,及时纳入催收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公司建立了覆盖项目立项、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及移交生产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制度体系,相继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权限,强化全过程管控与督办机制,保障工程质量、进度与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公司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决算与移交工作,确保相关资产与收入准确入账,维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13、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发展战略制定科研计划,公司已汇聚多名能源领域专家和行业顶尖专家,在新能源领域取得多项专利,并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公司与国内外高校以及知名企业合作,致力于建立以电力为核心的新型能量信息一体化系统;为推进我国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革命,加强国际合作做出贡献,推动能源领域创新变革。公司制定了《科技项目管理标准》《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等研发管理制度,用以指导和规范公司科技工作的规划与计划、科技项目与科研成果管理、科技人才管理、科研能力建
设以及科技激励、考核与评价工作。
14、担保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有效管控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安全。2025年,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担保事项台账管理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披露担保进展情况。
15、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提升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了系统化规范。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流程与具体要求,规范了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及审批程序,从而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16、全面预算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标准》,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遵循闭环管理原则,结合业务战略执行情况与行动计划,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技术和方法,通过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差异分析,将整个预算工作全面贯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与评价。
17、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合同管理标准》等制度规范。公司法务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过程监督与合规检查,同时承担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上报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职责。公司各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内部审计、法务等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系统规范合同的谈判、审核、签订、履行等全流程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严谨性与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8、信息与沟通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评价、审核及处置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对重大信息内部沟通、处置的职责和程序,以多种内部沟通渠道做好对各类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9、信息系统
为强化系统安全管控与运维保障,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信息化工作管理标准》《网络系统管理标准》及《SAP系统项目管理使用规范》《运营大数据监控平台管理办法》《数字一体化云平台自主开发工作的管理办法》等
规章制度,持续完善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化平台的开发流程、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体系,为各项业务的稳健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0、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其领导,全面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实施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已对审计机构设置、审计职责划分及审计工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持续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切实维护公司经济利益与健康发展。
21、信息披露
公司证券部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信息内部沟通机制,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及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信息传递路径、审批程序及
披露流程等关键环节,对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实施全流程、全方位的有效管控,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透明、合规。
22、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循《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始终秉持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目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关联方识别与交易确认机制,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均经过严格统计与确认,定价公允合理,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错报≥资产总额1.5%错报≥营业收入3%评价项目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资产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1%≤错报<营重要缺陷
的财务报告错报资产总额1.5%业收入3%
一般缺陷(包括漏报)金额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当已经对外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审计师在当期财务报告中发现了公司未能通过有效内部控制自行发现的重大错报;
重大缺陷*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未能实行有效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控制环境失效。
*会计准则选择和会计政策应用方面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执行不到位;
重要缺陷
*对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衡量指标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损失≥资产总额1.5%损失≥营业收入3%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资产总额0.5%≤损失<营业收入1%≤损失<营重要缺陷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资产总额1.5%业收入3%的实际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0.5%损失<营业收入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令企业失去继续运作的能力,并且这个缺陷几乎肯定会发生。
对企业在争取完成其策略性计划和目标造成重大影响;对企业在争取完成重要缺陷其策略性计划和目标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阻碍;并且这个缺陷可能会发生。
对企业在争取完成其策略性计划和目标只造成轻微或十分轻微影响,并且一般缺陷发生可能性低。(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项。具体如下:
公司子公司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的投资主体,2025年9月至11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外部供应商累计支付148910817.50元。后因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外部供应商于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将已收到的部分工程设备款退回至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的银
行一般户,累计退回金额为141113000.00元,项目公司未及时将该款项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且公司未准确披露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
公司针对上述1项重要缺陷的整改措施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公司已于2026年3月底使用上述一般户中141113000.00元向外部供应商支付工
程设备款项,相关资金已全部用于该募投项目;相关款项退回至2026年3月底期间产生的利息229673.65元,已于2026年4月15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组织财务、项目等岗
位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规与内部制度。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完善资金使用台账登记及内部审批流程,健全信息传导机制,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全程受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因涉及以下事项,报告期内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或监管函。
(一)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协鑫能科以采购燃料方式向第三方支付采购预付款,资金最终流入协鑫能科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已经归还。
(二)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协鑫能科通过正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
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鑫能科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并披露的问题;协鑫能科
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公司对上述问题已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