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说明。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