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鑫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结合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年 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拟/实际投
序拟/实际投入累计投入募集入募集资金与
项目名称备注/预计完成时间号募集资金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差异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
128964.5828964.580.002024年4月已终止
设项目(注*)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
21582.591582.590.002025年3月已终止
建设项目(注*)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3中心建设项目(注17028.0917028.090.002025年3月已结项*)
2025年3月增加项
目建设内容,项目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
429385.2529385.250.00名称调整为“新型建设项目(注*)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2025年3月拟投入
募集资金由7亿元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545000.0021579.0023421.00调整为4.5亿元;项
项目目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5年12月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
669004.0735914.1333089.932025年12月
目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
730000.0017847.6212152.382026年5月
司热电联产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
88000.006944.421055.582025年12月
二期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112900.00112900.000.00不适用(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30205.8930200.005.89不适用(注*)
合计372070.47302345.6869724.79
注:*“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已终止;“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前述三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终止/结项时点的实际投入金额。*“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385.25万元,2025年3月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后,项目名称调整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后续相关新型储能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9004.07万元。*募集资金首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2900.00万元;2024年4月“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后,新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205.89万元。*表格中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公司、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1418.09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投项目专户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3679.63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738.46万元。具体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与募投项目对应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号关系分布式光伏电站
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
中国银行股份有目、南通协鑫热活期/协鑫能源科技5157771365
1限公司苏州工业电有限公司热电21099952.47协定
股份有限公司01
园区分行联产项目、石柱存款七曜山玉龙风电
二期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协鑫能源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
2项目、石柱七曜74955.36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700634722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协鑫能源科技份有限公司苏州3709018080新型储能电站建
3189656.14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0808061设项目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协鑫能源科技3225019864分布式光伏电站
4份有限公司昆山0.00-
股份有限公司8300004220建设项目高新区支行苏州协鑫鑫光中国建设银行股
3225019864分布式光伏电站
5智慧能源有限份有限公司昆山0.00-
8300004258建设项目
公司高新区支行苏州协鑫零碳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分布式光伏电站
6能源科技有限801.14活期
限公司苏州分行800809703建设项目公司福建协鑫鑫科中国建设银行股
3225019864分布式光伏电站
7建设工程有限份有限公司昆山0.00-
8300004259建设项目
公司高新区支行福建协鑫鑫科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分布式光伏电站
8建设工程有限0.00-
限公司苏州分行200809766建设项目公司浙江协鑫鑫宏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分布式光伏电站
9209555.54活期
电力工程有限限公司苏州分行000848140建设项目序与募投项目对应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号关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南京鑫能智储5014808386新型储能电站建
10限公司南京马群7320.23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77设项目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徐州鑫和能源4080301001新型储能电站建
11限公司徐州铜山2798.10活期
开发有限公司00263034设项目支行中山新能智储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4新型储能电站建
128114077.46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000862010设项目广州新能智储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4新型储能电站建
13新能源有限公462.81活期
限公司苏州分行200862008设项目司太仓鑫网能源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新型储能电站建
14953452.92活期
服务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500862012设项目内蒙古协鑫智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新型储能电站建
15慧技术服务有791657.37活期
限公司苏州分行500864630设项目限公司长治协诚储能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2新型储能电站建
160.00-
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500905331设项目南通协鑫热电有南通协鑫热电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
17限公司热电联产2722430.88活期
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300856138项目重庆协鑫风力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2石柱七曜山玉龙
185107.38活期
发电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400856141风电二期项目协鑫能源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4临时补充流动资
19381689200.00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000904410金协鑫智慧能源中国银行股份有
5547395703临时补充流动资
20(苏州)有限公限公司苏州工业5029206.32活期
84金
司园区分行国电中山燃气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临时补充流动资
214600.00活期
发电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分行700907210金广州协鑫蓝天中信银行股份有8112001013临时补充流动资
22燃气热电有限4400.00活期
限公司苏州分行000907209金公司昆山协鑫蓝天中国建设银行股
3225019864临时补充流动资
23分布式能源有份有限公司昆山15888000.00活期
8300004861金
限公司高新区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3206230011如东协鑫环保临时补充流动资
24业银行股份有限01000005090.00-
热电有限公司70金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兰溪协鑫环保9505007880临时补充流动资
25行股份有限公司0.00-
热电有限公司1300001533金杭州清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嘉兴协鑫环保9505007880临时补充流动资
26行股份有限公司0.00-
热电有限公司1500001532金杭州清泰支行苏州鑫煜能源中国银行股份有5482777656正在办理
278673.86活期
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苏州工业33销户序与募投项目对应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余额备注号关系园区分行
合计436796307.98
注:前期部分募投项目已披露终止/结项,已披露注销且无余额的专户,正在办理销户,不再列示。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本次调整前项目本次调整后项目项目名称号预计完成日期预计完成日期
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3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2月28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等确定的,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需求,前期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投建。
主要原因如下:
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1)政策环境变化导致项目投资条件收紧与可投资源减少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明确提出对项目消纳率的要求,并取消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额上网模式。2025年4-8月,各省市陆续出台实施细则,除江苏、广东、安徽、福建、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对自发自用比例不做要求外,大部分省份均要求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50%。
该政策的调整使得符合条件、特别是具备高消纳能力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数量显著减少。(2)电价市场化改革促使公司优化项目布局与选择标准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该政策实施后,新能源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项目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相应增大。2025年6-11月,各省市陆续出台实施细则,为保障项目投资收益、有效管控风险,公司更加聚焦于经济发达、电力消纳条件优良的区域优选项目,审慎推进投资。
2、“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目前储能配套政策与盈利机制尚待进一步明晰。202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明确提出要“推动完善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当前各省市正逐步出台具体的容量电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储能项目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与盈利路径逐步明晰。在此背景下,公司部分储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建设进度将待所在省市具体政策进一步明确,以保障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与长期稳定收益。
3、“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延期原因
该项目共投建4台风机,机位、箱变基础已基本完工,1号、3号风机已完成吊装,
2号风机正在安装中。由于项目施工现场海拔较高,受冬季低温、雨雪及冰冻等气候条件影响,项目剩余风机安装及并网时间预计有所延迟。
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在统筹推进募投项目投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行业与市场动态,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跟踪与协调募投项目进展,建立健全内部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汇报项目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事项及时上报、迅速处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地实施。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将募投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28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