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有投资者向东信和平(002017)提问:董秘您好,斯里兰卡诉讼标的 2.6 亿 vs 2025 净利 1.63 亿属重大:2024年首披;2026-07-03 的 2026-23 确认双方 2026-05-25 签《SIM 卡供应与交付协议》和解、7/01 法院裁终——5/25→7/03 空窗约 5 周。且 2026-23 仅"不影响利润"一句带过,和解金额、赔付分担、预计负债、新协议条款全无。请问:一是否及时披露,二是否披露完整,望回
7月23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6年7月1日斯里兰卡法院正式出具裁定书,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对外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及时披露”相关规定,符合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本次案件以撤诉结案,法院已裁定终结全部诉讼程序,本次裁定未涉及和解金额、赔付分担等内容。双方在诉讼阶段就撤诉事宜以及后续合作展开协商,最终达成撤诉、延续合作的共识,并于2026年5月25日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该事项属于正常商业运作,尚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