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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东信和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目录

一、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010474号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信和平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东信和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第1页共2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信和平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信和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费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奎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2页共2页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不超过 1038976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为1001607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5592304.55元,其中,

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的余额329143118.48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3.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44400090301801007844329143118.48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81109010127008176872022年8月10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年5月26日司珠海香洲支行44350201040031684注销

合计29143118.48

注:

1.公司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存放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表1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基于 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基于 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对 eSIM模块、NB-IoT模组及物联网服务接入部署和

管理平台的研发,加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是对智能卡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对于提升单人劳动生产率,改善设备综合效率,优化产品质量,间接提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754032.14元,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5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己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6

d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5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NB-IoT项目”已基本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8630792.0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医保平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受市场环境及相关国家政策和行业发

展趋势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推进不达预期,基于投资风险控制、公司产业战略发展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终止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公司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由“中央集成控制系统”和“产线改造”两个子项目构成。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公司对该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将“产线改造”项目中智能物流改造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由2839.40万元减少

至 2328.40万元,该部分减少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中央集成控制系统”的 MES系统,同时,由于该项目中 PMS系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

7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完成,故将该部分相应的募集资金同样转投入至 MES系统。调整后,MES系统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由729.00万元调整至1500.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不变。

该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予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合计33955589.47元存放于公司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公司将该项目原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调整“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募投内部资金投入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东信和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

2.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NB-IoT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同意“医保平台项目”终止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东信和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

3.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8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东信和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东信和平严格执行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对东信和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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