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证券简称:亿帆医药公告编号:2026-04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5月 28日、2026年 6月 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亿
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月27日,工作日8:30-11:30,
13:00-17:00
4、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5、联系电话:0551-62672019、62652019
6、指定传真:0551-66100530
7、邮政编码:231200
8、电子邮箱:xz@yifanyy.com,lilei@yifanyy.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