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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20证券简称:京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1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20881245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9149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0747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02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8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35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98.3465%;反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82%;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84%;反对5883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91%;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5320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6%;反对583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4%;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07%;反对583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94%;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5320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7%;反对585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8%;弃权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8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5%;反对585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62%;弃权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3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35320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7%;反对584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1%;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8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8%;反对584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15%;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320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6%;反对584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8%;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86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3%;反对584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91%;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35319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0%;反对584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4%;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84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380%;反对584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4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44%;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5319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7%;反对585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8%;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79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262%;反对585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62%;弃权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320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2%;反对585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4%;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70%;反对5855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15%;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35321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8%;反对584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5%;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1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95%;反对584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67%;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322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9%;反对583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4%;弃权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73%;反对583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83%;弃权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35321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88%;反对584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8%;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879%;反对584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07%;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表决情况:同意35323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的98.3537%;反对582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10%;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22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304%;反对582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05%;弃权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2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8%;反对583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1%;弃权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66%;反对583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70%;弃权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0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1%;反对5839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0%;弃权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45%;反对5839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39%;弃权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7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2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06%;反对584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4%;弃权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11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039%;反对584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68%;弃权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4%;反对584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2%;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59%;反对584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27%;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1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1%;反对584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2%;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35%;反对584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8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127%;弃权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4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58%;反对579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3%;弃权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30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490%;反对579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31%;弃权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321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9%;反对58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96%;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15%;反对58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79%;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321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的98.3469%;反对58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96%;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15%;反对58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79%;弃权1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321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9%;反对581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2%;弃权1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15%;反对581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58%;弃权1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321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89%;反对5799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8%;弃权1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887%;反对5799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66%;弃权1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7%。

10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02《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32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69%;反对579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5%;弃权1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49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718%;反对5798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42%;弃权1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238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0%;反对5756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7%;弃权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2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331%;反对5756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17%;弃权15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40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06%;反对557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5%;弃权1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9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71%;反对5579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11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50%;弃权1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51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55%;反对5841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85%;弃权2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351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55%;反对5841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85%;弃权2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311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7%;反对5876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2%;弃权1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397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73%;反对5876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0%;弃权1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12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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