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证券简称:京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或制定其他内部治理制度并形成草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制定下列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序号制度名称备注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是修订
2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是修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否修订
4 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否 修订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否修订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否修订
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否修订
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否修订
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否修订
1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否修订
11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否修订
12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草案)否修订是否提交股
序号制度名称备注东会审议
13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否新增制定
14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否新增制定
15股东通讯政策(草案)否新增制定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就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事项,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修改情况及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