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证券简称:中捷资源公告编号:2025-04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行政
楼五楼会议室
3、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辉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31名,代表股份共计
146616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6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股份共计129849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9名,代表股份共计16766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2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010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讨论《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32849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52%;反对925876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50%;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22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3991%;反对9258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4298%;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总表决结果:同意1373155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6564%;反对92653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95%;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9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3231%;反对9265393,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4.4687%;
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2853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58%;反对92955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01%;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9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56%;反对9295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6463%;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2855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59%;反对92953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9%;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9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68%;反对9295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6451%;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3735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3总数的93.6959%;反对92072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799%;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7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6641%;反对920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272%;弃权3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4674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00%;反对91132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57%;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61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2161%;反对9113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5746%;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4608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91208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9%;弃权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854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1773%;反对91208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193%;弃权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3733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58%;反对92072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9%;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7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6629%;反对9207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272%;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2959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30%;反对92370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2%;弃权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900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2079%;反对9237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024%;弃权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2987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49%;反对92368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0%;弃权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92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2244%;反对92368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012%;弃权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0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735127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07%;反对9229393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9;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453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5330%;反对9229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2571%;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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