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3证券简称:海特高新公告编号:2025-00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882524.9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51598815.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6164042.93元,根据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164042.9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37043011.7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882524.9646836253.0412895088.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51598815.0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96164.042.9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7043011.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3537955.4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7043011.75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否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043011.75元,占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43537955.49元的85.08%,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考虑了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正对子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扩建三期机库;对海特高新(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基地搬迁及新基地建设;对四川亚
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产能扩建。综合分析,未来2025年度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顺利推进公司上述各项业务,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计划将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的运营和扩展、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提供资金支持、以及为未来的利润分配
提供资金基础,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情况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财务结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确保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