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董事会次数席次数事会次数未亲自出席
7700否
2、2025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股东会次数次数席次数
220
3、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上述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及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建设和健全各类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规范管理、决策、运营等行为,明确权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确保了本人顺利履职。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主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共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原则,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的审计报告。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审计质量。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2定。在聘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
地及时完成约定的审计业务,同时善用技术赋能审计,运用了先进工具提升审计覆盖面和精准度。公司的续聘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尽责地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进程。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坚守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本人对2025年的信息披露活动进行了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重大的股权投资项目、产能建设项目进行了重
点跟踪与现场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审阅项目资料、听取管理层专项汇报及访谈相关负责人等方式,独立评估项目的战略匹配度、投资可行性、估值合理性及潜在风险。重点关注投资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尽职调查的完备性以及投后整合计划的科学性。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2、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
六、自我培训工作
为适应快速变化的资本市场环境,更有效地履行在战略投资与资本运作方面的监督职责,本人于报告期内进行了针对性的自我培训。重点学习了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最新监管政策与典型案例,并持续跟踪研究宏观
4经济周期、利率环境变化对高端装备制造业估值与投资策略的影响。通过定期阅
读权威金融研究报告、参加知名机构举办的线上资本市场研讨会,深化了对产业投资逻辑、风险管理工具及公司财务战略优化的理解。这些知识更新,为本人在审议公司重大投资计划、评估融资方案以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时,提供了更为坚实和即时的专业支持。
七、其他事项
1、2025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5年,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晓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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