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峻、黄巍、周斌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20号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峻、黄巍、周斌:
经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易购)部分采购销售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收入等报表科目核算与列报不准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损益确认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
会计核算不审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不及时。
ST 易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ST 易购董事长、总裁任峻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
条第一款、第4.3.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
ST 易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1ST 易购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总监黄巍未能恪尽职守、履
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 ST 易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易购财务总监周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的规定,对 ST 易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本所希望 ST 易购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 ST 易购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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