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易购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峻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11944095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44.7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02927309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9016785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10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927054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李妃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1.00《关于为参股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张近东先生、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为参股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20647742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反对票27089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弃权票353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8645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反对票27089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的10.45%;弃权票35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李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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