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证券简称:山东威达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6人,代表股份1632848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5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5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6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0332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729%。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5人,代表股份295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做了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
4 月 22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1%;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5%。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1%;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5%。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84%;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弃权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84%;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1%。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6033259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73%;反对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4%;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73%;反对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4%;
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6033259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3164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
反对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4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3172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3%;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3%。
10.02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63172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93%;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3%。
10.03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80%;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6%。
10.04审议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表决结果:同意163160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63%;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2%。
10.05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80%;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6%。
10.06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63171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28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57%;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弃
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9%。
10.07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63163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80%;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6%。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7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
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1%;反对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4%;
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霍桂峰律师、杨佳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