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证券简称:分众传媒公告编号:2025-034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于2025年4月26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5月21日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85人,代表股份
6428305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458672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3人,代表股份2969633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4人,代表股份3002487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3285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3人,代表股份296963338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2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16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0%;
反对50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
15632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350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26%;反对50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156325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9001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17%;
反对30818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2%;弃权
31119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183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92%;反对308184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643%;弃权311190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3.0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92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06%;
反对30822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8%;弃权
3115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107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67%;反对30822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656%;弃权3115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4.0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900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01%;
反对308230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49%;弃权
3117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308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59%;反对308230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658%;弃权31174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5.0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8623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58%;
反对3084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6%;弃权
31213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80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866%;反对308468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2738%;弃权312138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6.00《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8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
反对60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
15826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05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8%;反对60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15826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1%。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7.00《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045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
反对55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弃权
1570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226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4%;反对55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弃权1570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8.0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19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
反对133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
1577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37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02%;反对133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45%;弃权15772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3%。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8.0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120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0%;
反对1312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
15786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388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05%;反对1312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37%;弃权15786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9.00《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1206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3%;
反对53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
15711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6244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90%;反对53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15711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3%。
关联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283174276股。除前述股东外,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10.00《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
同意股份数:6157348656股
10.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微微
同意股份数:6189813266股
10.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可
同意股份数:5985072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
同意股份数:2731529879股
10.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微微
同意股份数:2763994489股
10.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可
同意股份数:2559253586股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1.00《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光华
同意股份数:6187818094股
11.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爱明
同意股份数:6189121969股
11.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冠民
同意股份数:61875167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光华同意股份数:2761999317股
11.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爱明
同意股份数:2763303192股
11.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廖冠民
同意股份数:2761697991股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马睿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