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证券简称:分众传媒公告编号:2026-01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在《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和修订。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鉴于评估报告更新,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草案章节修订情况说明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的《分众全文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6]
第44号)事项,对全文所涉相关内容更新本次加期评估验证情况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