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议相关议案,积极指导有关工作并提出建议,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人员信息:2025年末合伙人113人,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551人,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业务规模: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2亿元;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7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74亿元;2025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61家。
1/4(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英浩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兰生股份、开开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兰生
股份、全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有宜女士,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时英浩、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有宜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2025年6月1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2/4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0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6月13日,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经审核确认,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6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会议听取了上会事务所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等,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审计计划》和《2025年预审审计小结》。
(四)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
(五)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上会事务所关于公司
3/4审计工作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