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8证券简称:思源电气公告编号:2026-02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45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016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023号《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024号《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4、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
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026号公告。
截止2026年6月1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3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至2026年6月12日期满。截至2026年6月12日,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未实施股份回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从2025年7月起,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进入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实施回购。
2、自2025年10月起,大部分时间盘中股价均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09.45元/股。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公司管理层无法在回购初期阶段精准判断公司
股价中后期走势,结合上述1和2项事实,公司管理层未选择在回购初期开展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回购期满,除公司董事杨帜华先生,副总经理杨雯女士、章良栋先生、刘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哲嵘先生因参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而取得股票以外,其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5/6/13行权股数卖出股数2026/6/12
姓名
持股数量(股)(股)(股)持股数量(股)
杨帜华46150060000-521500
杨雯29250050000-342500
章良栋11000050000-160000
刘刚-40000-40000
杨哲嵘13190040000-171900
2/3四、实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未实施回购,故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未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