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吴文华,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协会人力资源与组织行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百森商学院访问学者。2022年7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经本人自查,确认2025年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意一种情形,本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1月-12月),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召开董亲自参加董事会次委托出席投票情况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数次数(反对次数)
88800
1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东会次数本年度应参加股东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2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2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认为薪酬方案的制定基于公司当前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实际监事以及高管2025年度薪酬考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20250325核办法,讨论2022年股票期权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年月日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未成就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薪酬与考核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委员会的议案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认为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
20250616审议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年月日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认为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2025年06月13审查换届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日序符合规定,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提名董事的情形。
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聘任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程序
2025审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年07月08日符合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
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我认真阅读议案材料,调查收集与议案有关的知识、信息,本着科学、独立的原则进行审议、表决。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现场调
查等形式,听取公司经营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就董监高薪酬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董事会及高管换届选举聘任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沟通,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顺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2025年,本人通过电话了解、座谈会晤、现场调研等方式实现与公司的对接交流,累计调查时间为16天。
2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查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关注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作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
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就审计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初稿等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发挥专业知识,关注公司
人力资源及薪酬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促进公司人才结构、薪酬结构与公司战略相匹配。在董事会换届过程发挥监督核查作用,确保换届流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要求,为公司治理稳定与长期发展提供支撑。
4、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
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
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6、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了解新推出的有关独董履职、信息披露等法规文件,全面增强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实质性的协助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3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联系方式及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6、本人联系方式:wwh156@xm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文华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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