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2026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
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
发展思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按期组织实施。
第八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除投资设立经营公司主营业务的子公司以外的一切
投资事务,并负责与项目管理有关的一切事务的协调工作,包括:投资项目的初评、立项、实施监督和后评价。公司投资设立经营公司主营业务子公司由公司分管渠道及营销
1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
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和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责任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对外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负责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和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证券部负责对公司投资项目及其它对外投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的项目相关法律文本及项目合法性审核,由公司法律部门负责,对合作意向书、投资协议、合同及章程进行法律主审,并按公司要求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第三章投资管理决策权限
第十四条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500万元。
7、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
2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当进行审计及评估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满足下列标准的投资行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万。
第十五条公司除上述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投资项目管理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程序分为项目初评、评审、决策等几个步骤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初评:
1、通过政府部门的推荐、企业自荐和公司主动寻找获得的项目信息,公司投资管
理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登记工作,立即组织对信息进行了解。
2、提出投资项目建议的部门,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提出投资项目建议部门的负责人应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草案上签署意见。
3、对符合公司战略需求的经营公司主营业务的分子公司设立变更,在董事长审批
权限内的,可适当简化相关程序,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由分管渠道及营销部门提出申请,经内部审批后会同财务部办理。
3第十八条项目评审:
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对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进行内部评审,并签署相关意见。对于符合战略需求的经营公司主营业务分子公司设立,可以免于上述程序。
第十九条项目的决策
经评审确认可行的项目,按照第三章规定提交相应决策部门进行决策。
第二十条项目的实施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要严格按项目进度与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过程和沟通协调工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法律及财务部门协助解决。经营公司主营业务的分子公司设立由分管营销或渠道部门进行协调。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业务流程及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清算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被投资公司的清算工作,债权债务处理协调,股权转让等事宜,经营公司主营业务的分子公司涉及相关事宜由分管渠道及营销的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投资项目合同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资料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在项目结束后将全部项目
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具体项目资料由主办部门负责保管,经营公司主营业务分子公司设立变更的资料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办人员或档案保管人员辞职,易岗时,须办理交接手续,由部
门经理监督,手续完成后方可离岗。
第二十五条投资项目档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若需处理或销毁档案,应报公司领导批准,由专门人员实施处理与销毁。
第六章关于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以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必须召开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披露,并由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还应召开股东会对议案进行审议。
4第二十七条募集资金通过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的,如基金单个投资
项目的金额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且超过3000万元的,公司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行使投资决策表决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有关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公司重组等投资管理的条例另行规定。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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