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
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贞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燕燕,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大错报风险、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
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