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6-6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
24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68)。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投资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3.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40.19亿元)的2.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09亿元)的4.49%。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后续各类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投资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2026-69)。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