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8101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红分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得以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正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
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监事会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3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将回购注销27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527.10万股;以及因激
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7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6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以及7名因
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50.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3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0.2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3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3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7.6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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