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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卫东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刘卫东)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卫东,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

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新联会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六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独立董本次应出现场以通讯方委托出席股缺席两次未亲席董事会出席式参加会出席东大会事姓名次数自出席会次数次数议次数次数次数议刘卫东1111000否6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状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过程,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了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随时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对股权激励条件成就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进行审核,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同时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曾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

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权益,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或咨询机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有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报告期内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2、本人了解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业务往来,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生。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总股本

106885159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240000股后的1066611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90589元。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6.24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本人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和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学习相关监管法规,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增进对公司长远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了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卫东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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