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公告编号:2026—037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
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7人,代表股份122102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83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94717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62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2人,代表股份27384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20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57人,代表股份27764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566%。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606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59%;反对206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0%;
弃权4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26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03%;反对206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4%;弃权4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3%。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070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81%;反对38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4%;
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3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791%;反对38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69%;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0%。议案三、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79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10%;反对307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4%;
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45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63%;反对307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80%;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8%。
议案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17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066%;反对773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74%;
弃权19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83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35%;反对773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06%;弃权19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90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38%;反对299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7%;
弃权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56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43%;反对299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34%;弃权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2%。
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064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31%;反对381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2%;
弃权221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2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71%;反对381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41%;弃权221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8%。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290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86%;反对357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3%;
弃权240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53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29%;反对357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06%;弃权240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