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7证券简称:保利联合公告编号:2026-39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09:30。网
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7层1号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1式;
5.主持人:经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董事蒋帮俊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33165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5307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7857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7857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7857
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5%。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
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边绍谦先生、徐魁先生、蒋帮俊
先生、梁越先生、侯鸿翔先生、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21.01:选举边绍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21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14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72%;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徐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1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0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441%;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蒋帮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1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08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448%;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梁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1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08750股,占出席本次
3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454%;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侯鸿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26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18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21%;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2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1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27%;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德军先生、曹瑜强先生、屠新
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李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41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10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73%;
4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曹瑜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33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23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69%;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屠新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156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25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429%;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54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2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13%;弃权340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24%;反对2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5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6%;弃权340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4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
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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