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38证券简称:双鹭药业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股票代码002038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梁淑洁易廷静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
电话010-88627635010-88627635
电子信箱 lsj@slpharm.com.cn yitingjing@slpharm.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4859306.03392063433.48-2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1048202.7029590001.3130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6004427.82120511266.73-78.42%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2383874.01135805214.39-153.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03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03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0.51%1.6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6017881022.845979019318.74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693496145.105572447942.402.17%
1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584920数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然
徐明波22.62%232406307.00174304730.00不适用0.00人新乡白鹭
投资集团国有法人15.55%159739970.000.00质押40000000有限公司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境外法人0.85%8691431.000.00不适用0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其他0.83%8514100.000.00不适用0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自然
孙伟峰0.77%7890036.000.00不适用0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中证
其他0.65%6638700.000.00不适用0
10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然
肖燕丽0.58%5963500.000.00不适用0人境内自然
黄壮平0.49%4983733.000.00不适用0人大成基金
-农业银
行-大成
其他0.46%4712050.000.00不适用0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境内自然
杨国忠0.43%4422211.000.00不适用0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徐明波先生、第二大股东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上述两大股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八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致行动的说明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黄壮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983733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83733股;杨国忠通过普通情况说明(如有)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4422211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422211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5月15日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奥硝唑项目”合同三期付款向南京仲裁委提起(2023)
宁裁字第809号仲裁请求,2023年10月9日南京仲裁委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仲裁委关于中止本案仲裁程序决定书。2024年7月17日南京仲裁委再次开庭审理了本案,2024年11月18日作出仲裁裁决。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向南京中院以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主要采信当事人虚假陈述和证据作出等提出撤裁请求,202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驳回公司请求裁定书。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不予执行申请书和证据材料,2025年5月16日,公司收到驳回公司申请裁定书。公司仍在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问题,维权进行中。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2025年8月26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