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证券简称:双鹭药业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燕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全年公司经营状况、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1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920136.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42637392.45元,减去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15410250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34614755.77元,不计提法定公积金。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849597029.5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
3734614755.77元,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为: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20547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714067755.7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汇总,并对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不超过6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期12个月,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有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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