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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祥云

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孔祥云,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客户处处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本人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于2023年10月9日生效,2023年10月9日之后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其中2023年10月9日之前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均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大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三次,其中2023年10月9日之前召开股东大会一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10月9日之前,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三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对外担保、回购股份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可大华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做了年度预计。本人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其实施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经审慎考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总结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本人已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于2023年10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孔祥云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刁英峰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刁英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信合伙人,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化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5年12月至今,担任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届、四届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10月9日生效,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其中2023年10月9日之后召开董事会会议三次,均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二)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三次,其中2023年10月9日及之后召开股东大会二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10月9日之后,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二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变更审计机构、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对外担保、回购股份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

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

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做了年度预计。本人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其实施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经审慎考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总结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刁英峰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卫东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高卫东:中国国籍,1959年9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获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博士学位。历任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副校长。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本人目前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均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人全部

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三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就提名刁英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

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对外担保、回购股份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前,本人已对大华的相关信息予以审核,认可大华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变更前,本人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等相关信息,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做了年度预计。本人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其实施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经审慎考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会议,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刁英峰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慎考察,认为刁英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提名刁英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结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目前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高卫东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亚英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黄亚英,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均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人全部

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三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就提名刁英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对外担保、回购股份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前,本人已对大华的相关信息予以审核,认可大华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变更前,本人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3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等相关信息,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做了年度预计。本人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其实施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经审慎考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四)提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会议,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刁英峰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慎考察,认为刁英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提名刁英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结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黄亚英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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