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亚英
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黄亚英,中国国籍,1962年9月出生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黄亚英先生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
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
缺席会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慎重的考虑,除需本人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会三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本次会
议就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审计
委员会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
本人亲自参加了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会议
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5年度在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等相关信息,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做了年度预计。本人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其实施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经审慎考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非独立董事
2025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宣刚江先生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名宣刚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针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本人认为该项调整不会影响公司、中小股东及员工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总结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
用自身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黄亚英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