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6-2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回避(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接受服务、销售商品等,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836.50万元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股东。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截至披露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上年发生关联人金额或预日已发生别容定价原则金额计金额金额向关联人销浙江华尚产业运
销售产品市场价格20000.00-1496.37
售产品、商品营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提浙江华尚产业运
租赁费等市场价格428.0037.16203.69供劳务营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浙江华尚产业运
物业费等市场价格408.50130.08428.72提供的劳务营有限公司
合计///20836.50167.242128.78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实际发生额与关联交关联交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关联人预计金额同类业预计金额差异易类别易内容金额及索引
务比例(%)
(%)向关联浙江华尚产2025年4人销售销售产
业运营有限1496.3715000.000.23%-90.02%月26日披
产品、商品公司露在巨潮品
资讯网、向关联浙江华尚产租赁费《中国证人提供业运营有限203.69200.007.37%1.84%等券报》和劳务公司《证券时接受关浙江华尚产报》的联人提物业服
业运营有限428.72200.0058.17%114.36%2025-14供的劳务等公司号公告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框架协议给出的年度估算数,实际执行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按需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2025年度公司与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额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明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08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圳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A5PD6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
理;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服装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
务;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
务平台;货物进出口;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杭州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股份,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40%股份。
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11612.74万元,净利润为-462.16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660.71万元,净资产为9212.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预计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接受服务,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