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5-2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4700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5人,
代表股份16789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份741489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9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
1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审议《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35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91%;反对6516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788%;弃权23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47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84%;反对651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35%;弃权2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1%。
审议通过。
提案2.00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33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9%;反对6516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789%;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46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32%;反对6516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56%;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审议通过。
提案3.00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33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9%;反对6516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789%;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46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32%;反对6516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256%;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审议通过。
提案4.00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30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4%;反对6520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793%;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42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311%;反对6520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77%;弃权2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2%。
审议通过。
提案5.00审议《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867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69%;反对6583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79%;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2217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7.0074%;反对6583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92%;弃权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审议通过。
提案6.00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6843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22%;反对6549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32%;弃权25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96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714%;反对6549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81%;弃权2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6%。
审议通过。
提案7.00审议《关于2025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35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6%;反对9096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268%;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64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730%;反对9096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36%;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审议通过。
提案8.00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4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880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7%;反对6567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58%;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93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536%;反对656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30%;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审议通过。
提案9.00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28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2%;反对6719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63%;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40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55%;反对6719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11%;弃权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4%。
审议通过。
提案10.00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93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9%;反对142561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226%;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同意14505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0.3631%;反对14256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70%;弃权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通过。
提案11.00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8966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08%;反对655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34%;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08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85%;反对655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29%;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审议通过。
提案12.00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227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74%;反对6524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799%;弃权24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34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47%;反对652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30%;弃权2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3%。
6审议通过。
提案13.00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710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58%;反对6535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14%;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23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634%;反对6535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12%;弃权24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54%。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畅、章玉婷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