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26-03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4年12月3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合计22039750份。11.2025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2203975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
26139950份,并同意根据公司分红派息完成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42539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25年7月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派息时,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P=4.271-0.0135=4.258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进行的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