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证券简称:国光电器编号:2024-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1779.10万元(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现金分红金现金分红总额以其他方式现分红年度合并额占合并报(含其他方金分红金额占
报表中归属于表中归属于以其他方式(如现金分红总额式)占合并报现金分红金额合并报表中归分红年度上市公司普通上市公司普回购股份)现金(含其他方表中归属于上(含税)属于上市公司股股东的净利通股股东的分红的金额式)市公司普通股普通股股东的润净利润的比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的比例率的比率
2023年0.00360706130.180.00%247799587.0068.70%247799587.0068.70%
2022年0.00178323752.760.00%0.000.00%0.000.00%
2021年0.0040371285.400.00%69991445.00173.37%69991445.00173.37%
注: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调整2022年和2021年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