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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47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鹰股份”)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及公司与子公司为相关融资提供担

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宝鹰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宝鹰建设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预计融资及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并发生的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金额和具体合作机构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及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在具体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方式以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被担保方担保方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是否最近一期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关联资产负债例(亿元)(亿元)期净资产比例担保率

宝鹰股份宝鹰建设100%70%以上17.67707713.00%否除宝鹰建设外资产按持股

宝鹰股份负债率70%以下的70%以下0101101.86%否比例子公司除宝鹰建设外资产按持股

宝鹰股份负债率70%以上的70%以上0101101.86%否比例子公司宝鹰股份

宝鹰股份-70%以下2.51101101.86%否子公司

注:本表中所示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上表中主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除宝鹰建设外,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4987N

2、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51624.8693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F1栋 107 号

5、法定代表人:胡嘉

6、成立日期:1993年4月30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

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

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

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

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

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

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

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8、主要股东情况: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069%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履约能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65298.65712808.27

负债总额90028.37238361.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104.1763497.31流动负债总额75924.21214922.40

净资产475270.28474446.62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708.251751.23

利润总额-1969.44-2331.98

净利润-1969.44-2331.98

(二)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64106H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资本:2226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 F1栋 107C号

5、法定代表人:黄如华

6、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

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

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

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

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

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8、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99.93%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

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0.07%股权,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0、履约能力:宝鹰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880438.13873894.70

负债总额859907.82881819.9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2414.32196002.73

流动负债总额858547.73881316.23

净资产20530.31-7925.27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363463.28380802.70

利润总额-238574.92-109060.15

净利润-207956.27-98558.7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总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保障措施。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相关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19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4.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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