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并非实际发生金额,实际金额以公司、控股股东、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拟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同时,大横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要素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及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嘉先生、吕海涛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禹宾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届时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及担保费率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成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2092605.64万元,净资产4464279.43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5479.70万元,净利润-124443.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大横琴集团总资产14595240.88万元,净资产
4531538.14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4177.70万元,净利润
-153524.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9.46%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拥
有公司15.59%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1%,广
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2、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14、履约能力: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同时,大横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要素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融资
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关联担保的费用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
9.78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向银行提供增信支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