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鹏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
308888983股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
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直接持有的公司 30324645 股对应的表决权,合计 339213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37%)对应的表决权自 2025 年
10月24日起放弃行使,因此,上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7035065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1680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76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709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5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1970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5%。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9人,代表股份175395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42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1人,代表股份
171970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5%。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409738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1%;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5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09738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1%;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5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10016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6%;反对114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5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73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09%;反对114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5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2%。
1.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08958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6%;反对114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15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672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76%;反对114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50%;弃权15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5%。
1.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0973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1%;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52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
1.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0973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1%;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452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
1.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09738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1%;反对114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5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114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50%;弃权7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
1.08《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0891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88%;反对114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16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63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46%;反对1148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50%;弃权16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51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8%;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9%;
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851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98%;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2362854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61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9%;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弃权3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7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6%;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62%;弃权36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光耦合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22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0%;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弃权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938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2%;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62%;弃权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20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1%;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35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06%;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62%;弃权4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409989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2%;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0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8%;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409989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2%;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70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8%;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09989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2%;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0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8%;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09979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7%;反对11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693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99%;反对11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608%;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6.05《发行数量》表决结果:同意40998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0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5%;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62%;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409987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
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0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45%;反对11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62%;弃权5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10003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26%;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5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71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7%;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5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725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1%;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40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3%;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09725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1%;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440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53%;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6.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表决结果:同意40923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2%;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129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2946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40%;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129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87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8%;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6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587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1%;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6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87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8%;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6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587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1%;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6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039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2%;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4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75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0%;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4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64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78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3%;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64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78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3%;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64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114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7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3%;反对114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015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4%;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3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6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9%;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8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163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4%;反对114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3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87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8%;反对114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3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006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9%;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4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781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97%;反对1148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4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981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0%;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0%;
弃权7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73526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4%;反对1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49%;弃权7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明辉律师、魏蓝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