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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鹰: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5 00:00 查看全文

*ST宝鹰 --%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5-08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2025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0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8)

1.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1.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08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0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拟投资光耦合器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1项下的子议案1.01、1.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 号-R、古少明先生对上述议

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

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同意反对弃权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作为投票对象的

1.0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8)

1.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1.04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08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0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拟投资光耦合器项目的议案√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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