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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3 查看全文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5-08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

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

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合作签署概况

2025年12月22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

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与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寰机器人”)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建设通用机器人产业,推动通用机器人供应链示范和产品创新双驱动,本着依法合规、优势互补、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拟在通用人形机器人灵巧手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领域加强合作。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4 栋

1401

4、注册资本:2588663.94元

1董事会公告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847X5

6、法定代表人:孙杰

7、经营范围: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技术

开发、软件技术开发;商务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8、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孙杰,直接持股比例14.6567%

9、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10、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双方就甲方及甲方客户机器人产品需求的特定六自由度灵巧手产

品开展相关的开发和量产方面的合作,其中乙方负责产品设计及开发验证,伺服电缸模组,甲方负责灵巧手方案确认、量产组装及甲方客户销售。

2、合作机制:高层会晤机制、项目组建机制、日常联络协调机制

3、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

4、知识产权本协议期限内,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如联合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设计、工艺及生产制造等相关的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都有权对本协议研究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完成方单独所有;双方共同改进完成的成果,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所有(但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双

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翔启源以“推动智能机器人普惠千行百业”为使命,自其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机器人的制造,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华翔启源将进一步深化机器人产业链建设,加快实现“硬件制造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愿景目标。本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董事会公告

本次合作系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延伸,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是华翔启源与大寰机器人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能否

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合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5年5月8日,公司与象山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

公司在宁波象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合资公司组建、机器人装配、供应链、场景、基金投资、海外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生态体系。

截至本公告日,该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4、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以上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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