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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回购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1 00:00 查看全文

董事会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股票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情况下,确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即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本次拟使用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

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1董事会公告方案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2董事会公告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的自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9.1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9.6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

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发生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会公告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8.88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29.62万股。按照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0403890512.78%10833514013.31%

无限售条件股份70979421787.22%70549798286.69%

总股本813833122100%813833122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8.88元/股测算,

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09.17万股。按照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0403890512.78%10813055913.29%

无限售条件股份70979421787.22%70570256486.71%

总股本813833122100%813833122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260750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24519.83万元。按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1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的比例为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4董事会公告

1.87%。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1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亦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5董事会公告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

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和

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与股份注销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工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6年3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使用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6董事会公告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

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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