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股票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6人,代表股份393398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5202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股东会决议公告
份总数的46.1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9人,代表股份18196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2人,代表股份19700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18196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48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反对13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0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9%;
反对13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弃权
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939%。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41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反对13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121600股(其
2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4%;
反对13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4%;弃权
1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3%。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7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13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4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7%;
反对13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5%;弃权
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508%。
4.00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8%;反对13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4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8%;
反对13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7%;弃权
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4%。
3股东会决议公告
5.00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计
划及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8%;反对13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48%;
反对13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
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670%。
6.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7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12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1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1%;
反对12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0%;弃权
10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7.00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21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8%;反对14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股东会决议公告
同意1942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74%;
反对148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4%;弃权
1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2%。
8.00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8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11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2%;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8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
反对11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2%;弃权
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38%。
9.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56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14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5%;
反对14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7%;弃权
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38%。
10.00关于公司拟增持或出售“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股东会决议公告
同意39320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10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0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19%;
反对10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5%;弃权
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736%。
11.00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46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6%;反对840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66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00%;
反对840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4%;弃权
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716%。
所有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议案5、议案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海潇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6股东会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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